清华大学总裁班俱乐部 会员条例
第一章 会员入会的条件
第一条 俱乐部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二条 申请加入俱乐部的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赞同并遵守俱乐部章程; (二)积极参与俱乐部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在社会上无不良记录;
(四)具备一定的研究力量或经济实力;
(五)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条 申请加入俱乐部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赞同并遵守俱乐部章程; (二)担任企业高级管理职务;
(三)积极主动参与俱乐部活动;
(四) 积极倡导学习、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高尚的品格修养 ;
(五)在社会上无不良记录;
(六)按时缴纳会费。 第二章 会员入会的程序
第 四 条 填写 俱乐部会员登记表。
第 五 条 提交以下入会资料:
(一)4张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生活照一张
(二)本人名片两张
(三)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张
(四)提交本单位简介,最新企业资料及个人简介(书面一份,电子版一份)
(五)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第六条 经俱乐部办公室初审报俱乐部常务副理事长签章,方可成为俱乐部会员。
第七条 交纳年会费 500 元。
第八条 由 俱乐部 办公室颁发 俱乐部 会员证书。
第三章 会员享有的权利和服务
第九条 俱乐部成员均享受俱乐部全方位的服务。会员对俱乐部一切活动享有知情权、查询权。
第十条 参加 俱乐部 的活动并享有相应的优惠:
会员派人参加对外中心举办的总裁系列公开课培训、企业内训及其他活动时,在费用方面可以享受一定折扣;会员本人或介绍他人参加总裁系列培训及其他活动时,也可在一定范围内享受一定的优惠。 第十一条 俱乐部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内容包括:
(一) 通过俱乐部网站( www.ceo-tsinghua.org ) 获悉俱乐部整理的国内外企业界经济与技术发展的有关信息资料,由对外中心的教授、研究人员、学术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 以及 国家宏观经济新政策及国际经济动态等。
(二)为企业成长提供培训、咨询和指导,为会员开展横向联系、互相借鉴提供便利。
(三)在俱乐部会刊 《总裁? 企业? 未来》 刊登会员信息、产品信息,提供广告服务,并免费发送邮寄会刊;会刊将面向俱乐部成员和社会各界定向发行。
(四)在网站上发布总裁个人的管理实践经验、个人心得、学术性观点等。
第十二条 利用对外中心拥有的知识、技术、成果与信息资源,为会员单位的科学研究、企业管理等方面提供咨询与信息服务。 第十三条 会员通过俱乐部网站在线交流工具,可以无限地寻求俱乐部专家顾问团及时在线解答。 第十四条 俱乐部将根据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定期举办“企业未来论坛”,每年举办 1~2 次高层专题研讨会。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为会员企业在对外中心或其它单位举办新产品演示会、发布会。
第十六条 负责联系国内企业领导人的出国考察与访问;并为国外企业领导人来华考察国内企业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 俱乐部可以为会员提供企业内训、公关服务、管理咨询、项目调研论证、营销策划、产品推广、大型活动组织及信息化建设等多种服务。 第十八条 俱乐部将不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交流、聚会、演讲等联谊活动。 第十九条 获得 俱乐部 提供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 对 俱乐部 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一条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章 会员履行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执行 俱乐部 的相关决议,积极参加俱乐部相关活动。
第二十三条 维护 俱乐部 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第二十四条 按时缴纳会费,并可自愿资助、赞助俱乐部发展。
第五章 退会程序
第二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 俱乐部 。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 俱乐部 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六章 除名程序
第二十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 俱乐部 章程、会员条例的行为或在社会上对 俱乐部 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经理事会或秘书长办公会通过,予以除名。
第七章 附 则
第 二十七 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俱乐部。
第 二十八 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清华大学总裁班俱乐部
二OO五年三月七日 |